关于结算青教公寓自来水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2-06-05 浏览次数: 201

各位教职工:

近日南京市物价局、住建委、自来水公司联合通报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政策:自61日起,南京市区民用水价将从现行的2.8/立方米上调到3.1/立方米。

为了方便青教宿舍教职工结算自来水费,决定在61日至630日期间仍按原2.8/每吨的价格收取水费,从71日开始则按照新调整的水费价格结算以前产生的所有水费。

为了保证您的权益,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,尽快至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。联系电话85866389。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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